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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gys 发布时间:2022-09-28 10:19:09 阅读:


发展规划处成立于2014年7月,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谋与咨询,研究论证学校重大改革决策,统筹推进协调“双一流”建设任务,管理监控规划实施,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战略规划与管理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出谋划策的职能部门。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和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处。2018年11月,学校成立“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正处级建制,与发展规划处合署办公。


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能有:

(一)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

1.研究制定学校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2.指导、协助各学部和学院制定发展规划;

3.研究并协调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做好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

(二)政策研究与参谋咨询:

1.分析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跟踪第三方评估机构中相关兄弟高校发展态势,研究学校的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高水平、建设性、可实施的参谋和决策咨询;

2.研究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出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3.负责学校重要文件、报告和校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的起草。

(三)承担学校机构管理工作:

1.在学校机构编制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学校相关机构设置与调整前期调研,以及跨部门论证等工作。

(四)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协助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开展相关审议、评定、咨询等工作;

2.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和学部、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和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

(五)学校交办的其他具有综合性、全局性、改革性的工作。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能有:

(一)学科规划与评价:

1. 开展学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 开展学科发展状态监测分析与学科评价工作;

3. 开展学科发展趋势与规律研究与学科结构调整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4. 配合规划办制订学校发展规划,配合研究生院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

1.开展“双一流”建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开展学科重点专项论证、实施、执行监督等项目管理工作;

3.开展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调配、管理与监督检查;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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