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任务
(四)建设一流师资队伍。
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聚集世界优秀人才。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优化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团队,增强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队伍。
(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大力推进个性化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科学精神和创业意识、创造能力。合理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将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导向正确、科学有效、简明清晰的评价体系,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健康成长。
(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提升高水平科学研究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实施作出重要贡献。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学科布局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重点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优势学科和领域。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争做国际学术前沿并行者乃至领跑者。推动加强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研究,着力提升解决重大问题能力和原始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科研组织模式创新,依托重点研究基地,围绕重大科研项目,健全科研机制,开展协同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的新型高校智库,提高服务国家决策的能力。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和学术标准体系。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宽松的创新环境,保护创新、宽容失败,大力激发创新活力。
(七)传承创新优秀文化。
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自觉和制度自信,形成推动社会进步、引领文明进程、各具特色的一流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坚持用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静心治学,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基本遵循,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宣传,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做到扬弃继承、转化创新,并充分发挥其教化育人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八)着力推进成果转化。
深化产教融合,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提高高校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努力成为催化产业技术变革、加速创新驱动的策源地。促进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链条,推动健全市场导向、社会资本参与、多要素深度融合的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强化科技与经济、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推动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转变为先进生产力,增强高校创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
三、改革任务
(九)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改革和完善高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坚定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全面推进高校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有效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体现高校特点、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高校章程落实机制,加快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完善、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在民主决策机制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
(十一)实现关键环节突破。
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完善高水平科研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完善岗位设置、分类管理、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合理流动等制度,加大对领军人才倾斜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在科研运行保障、经费筹措使用、绩效评价、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大胆尝试。加快建立资源募集机制,在争取社会资源、扩大办学力量、拓展资金渠道方面取得实质进展。
(十二)构建社会参与机制。
坚持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制定理事会章程,着力增强理事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健全与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理事会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加快完善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的模式,推进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积极引入专门机构对学校的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
(十三)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有效融合到教学科研全过程,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联合攻关。加强国际协同创新,积极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和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营造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科研环境,增强对外籍优秀教师和高水平留学生的吸引力。积极参与国际教育规则制定、国际教育教学评估和认证,切实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树立中国大学的良好品牌和形象。
四、支持措施
(十四)总体规划,分级支持。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总体规划,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加快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每五年一个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
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路径,科学规划、积极推进。拥有多个国内领先、国际前沿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在多领域建设一流学科,形成一批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一流学科,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或前列。拥有若干处于国内前列、在国际同类院校中居于优势地位的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围绕主干学科,强化办学特色,建设若干一流学科,扩大国际影响力,带动学校进入世界同类高校前列。拥有某一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突出学科优势,提升学科水平,进入该学科领域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中央财政将中央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纳入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中统筹考虑,并通过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支持;鼓励相关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对中央高校给予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地方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通过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的相关资金给予引导支持。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
(十五)强化绩效,动态支持。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资金分配更多考虑办学质量特别是学科水平、办学特色等因素,重点向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的学校倾斜,在公平竞争中体现扶优扶强扶特。完善管理方式,进一步增强高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充分激发高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动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积极采用第三方评价,提高科学性和公信度。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评估评价结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增强建设的有效性。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适当减少支持力度。
(十六)多元投入,合力支持。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完善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共建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
鼓励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围绕培养所需人才、解决重大瓶颈等问题,加强与有关高校合作,通过共建、联合培养、科技合作攻关等方式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原则,合理调整高校学费标准,进一步健全成本分担机制。高校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捐赠,扩大社会合作,健全社会支持长效机制,多渠道汇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五、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管理。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部署、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日常工作由教育部承担。
(十八)有序推进实施。
要完善配套政策,根据本方案组织制定绩效评价和资金管理等具体办法。
要编制建设方案,深入研究学校的建设基础、优势特色、发展潜力等,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提出具体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周期,明确改革举措、资源配置和资金筹集等安排。
要开展咨询论证,组织相关专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国家战略需要,对学校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要强化跟踪指导,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建立信息公开公示网络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